北京商贸学校(北京市SPF技术研究与推广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北京商贸学校(北京市SPF技术研究与推广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2025年面向社会补充公开招聘部分岗位工作人员,共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批次拟招聘教师岗2名、学生管理岗1名、行政管理岗3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北京商贸学校(北京市SPF技术研究与推广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补充公告)》(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补充公告)》”)。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身体健康。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满足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补充公告)》)。
(四)应聘的应届毕业生,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本科及以上(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2023、2024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参照应届毕业生条件)。其中,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京人社毕发〔2021〕22号)的各项要求。
(五)应聘的留学回国人员,须为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须符合北京市相关引进政策。
(六)应聘的社会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档案关系在北京,报考时需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政治面貌等条件。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报考者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
(七)符合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回避的有关规定。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于2025年8月20日9:00至8月28日16:00期间,将报名表及以下文件的扫描件发送至bjsmxxzp@163.com邮箱。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文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1.身份证、户口簿(户籍卡)首页和本人页。
2.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等相关材料。
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条件中所列专业要求;若国外院校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专业名称不一致但类同,须提供翻译过的专业课程目录及成绩单。
4.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信网在学证明、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等有关证明;留学生需提交留学生服务中心学历认定证明。
5.社会人员需提交学信网学历验证、职称证书、盖章的工作经历说明或匹配的劳动合同与社保缴费记录等岗位要求有关证明。
6.所有材料请以压缩包形式打包,并以“岗位-姓名-身份证号”格式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资格初审
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结束后,组织人事部于8月29日中午12:00前电话反馈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并发送笔试通知;8月29日中午12:00前未收到反馈结果的人员即为未通过资格初审,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面试
资格审核合格者,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学校依据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通知面试。
(四)体检
学校按照笔试和面试结果,安排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执行。
(五)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经学校党委会集体研究,根据笔试、面试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四、应聘人员须知
(一)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相关考试纪律的人员,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二)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最高学历所学专业,应聘人员须以主修专业报考,不接受以第二专业或辅修专业报考;应聘人员所取得或即将取得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中专业名称须一致,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须一致。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全过程中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影响招聘结果的,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咨询电话:60223906(工作日9: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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