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办法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办法

根据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相关文件精神,无本市正式户籍,但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考生,可以报名并报考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

一、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条件是:

自2013年起,凡进城务工人员持有有效北京市居住证明(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合法稳定职业已满3年;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已满3年(2011年9月-2014年2月<29个月>不含补缴);其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初中3年学习年限。

二、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中招办有关考试招生文件,2014年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提出申请并经过资格确认及网上公示;在中等职业学校的报考、考试、录取等方面,与北京户籍考生享有同等待遇,并按照中招办有关考试招生文件所规定的时间与程序,参加报考及录取。

三、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审验流程:
1、学校初审:3月28日前;需向所在学校提供父母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父母及
考生原籍户口簿复印件。
2、学生网上提交升学申请:3月28日-4月1登录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填写相关信息,家长(监护人)和考生要在学校打印的“随迁子女申请信息确认单”上签字确认
3、暂住证、工作居住证、社保和学籍信息审核:4月10日前;
4、学校打印通过前期审核考生的“审核表”:4月11日;
5、住所和职业情况审核:4月14日-4月18通过暂住证、工作居住证、学籍和社保信息审核的随迁子女考生持学校打印的“审核表”,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进行相关审核
6、学生交“审核表”:4月21日前;随迁子女考生将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盖章确认的“审核表”按要求交到学校,学校汇总后交本区县中招办。
7、区县网上提交合格考生信息:4月21日;
8、考试院公示:4月23日-4月29在考试院网站公示报考资格审核合格的随迁子女考生信息。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可以参加中等职业学校考试和录取。
四、要求升学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所有要求升学的京籍考生一样,均须参加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和体育现场考试,纳入北京中考计划内招生指标。
五、随迁子女报考我校办法:可参加学校提前招生,按规定时间于76-8 日,携带中考准考证、中考成绩单、中考体检表等相关材料,按时到学校参加提前招生录取;报到后可获得学校助学金500元。填报志愿时,将我校填报成“唯一”志愿,并连续重复填报我校志愿及专业(如下表),以保证录取;凡参加统招,分数在380分以上的考生,报到后可获得学校助学金500元。
学校
代码
学校名称
专业(1)
专业(2)
代码
名 称
代码
名 称
1
400030
北京商贸学校
01
*****
03
*****
2
400030
北京商贸学校
04
*****
06
*****
3
400029
北京商贸学校
07
*****
10
*****
4
以下所有空格内不再填写其他志愿学校
5
 
 
 
 
 
 
6
 
 
 
 
 
 
7
 
 
 
 
 
 
8
 
 
 
 
 
 
六、中考录取的随迁子女考生报到后,按规定与京籍考生同样享有北京市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及农户学生免学费;城乡低保家庭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每学年2500元,低收入家庭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每学年1800元。优秀学生可获得政府奖学金每学年2000元。
七、学生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后,可按照有关规定参加高等职业院校的考试录取。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路14号

       电话:010-60223154     60221398        6022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