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办证

 北京商贸学校图书馆读者办证规定

 

1.凡本校在职教师和学生均申请办理图书借阅证。借调到本校工作的老师及临时工借书可办理临时借书证,每证交押金20元。

 

2.新员工需交一张写好部门和姓名的一寸彩色近照办理图书借阅证。.学生以班为单位在新学期开学后第二周,每人交一张近期照片和办证费办理本人图书借阅证。

 

3.若证件丢失,应及时向图书馆说明情况,如未说明而发生冒领、代领图书现象,后果由持证人负责。

 

4.职工调动工作,离、退休或其他原因长期离校;学生中途退学、休学或开除学籍、毕业离校须交还清所借图书,否则不给予离校签章。